| 本所將自104年8月起增設成人慢性病門診,門診時間為每周四上午08:30至11:30, 門診掛號費為30元及部分負擔50元,但若為(1)本市65歲以上長者或(2)本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或(3)本市市民具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則免收掛號費。故若符合免收掛號費條件之民眾請務必於看診時 攜帶身份證及健保卡與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若未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將視作一般身份,將收取掛號費30元。 注意事項一: 因本所同其他原六區衛生所一樣並無藥師編制,而醫師依法規規定僅有處方權但無調劑權, 所以一律採處方箋釋出方式。 注意事項二: 在本所無看診紀錄者,請至少攜帶前診療院所開立之藥單及近期檢驗報告以供本所診療醫師參考。 注意事項三: 醫師法第11條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故看診民眾務必親自 前來就醫,不得由家屬代為前來看診。 注意事項四: 因本所無藥物,亦無檢查儀器(如心電圖、超音波等),雖可抽血檢驗,但將委由合約檢驗室檢驗, 故無法立即得知檢驗報告。因此若是有急性問題,如發燒、嘔吐、腹瀉、腹痛、胸悶、喘等急性症狀, 建議您前往其他診所或醫院以獲得更完善之診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