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衛生所體檢服務事宜說明
一、依法令依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四條,本衛生所非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受限於醫療設備,僅提供民眾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等理學體格檢查項目。(註:考機車駕照及船員證則照常可檢查)
二、民眾如需X光、寄生蟲、夜視及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等體檢項目,請逕洽各指定醫院完成體格(健康)檢查服務。
本市通過認可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可至勞動部網站(http://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查詢下載。
三、如有其他體檢疑問,歡迎電洽06-2618578,由本所人員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