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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22日菸害防制修法重點

菸害防制法,修正4大重點
1. 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
2.加熱菸載具也納管,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才能販售並禁廣告及供應未滿20歲者。
3. 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
4.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增加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
遠離菸害,戒菸請找專業,勿輕信他人而使用電子煙。
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南區衛生所免費戒菸門診時間每週一三五早上9:00-11:00

菸害防制修法